竞价轮次 | |||
轮次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剩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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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 | 2024-02-23 17:25:33 | 2024-02-27 17:25:33 | 00天00小时00分00秒 |
基本信息 | |||
采购单位: | 眉山环天实业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胡** | 联系电话: | 187 **** 5443 |
供应商类别: | 招标代理单位 | 固定价格: | 36,000 元 |
授标规则: | |||
资料费(报名费): (报名后线上扫码缴纳) | 100 元 | ||
项目概况: | 暂定组建公司(眉山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环天实业以货币方式出资400万元,持股40%;合作方以货币出资600万元,持股60%,双方同股同权,最终注资规模及持股比例以招商结果为准,暂定经营范围: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建筑材料销售;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具体以合资公司取得的《营业执照》为准。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相关标准,通过采购人验收。 |
工期要求 |
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围内的事项为止。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企业需具有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二)中选人须主动签订并履行眉山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阳光合作协议》。 注:中选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请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虚假承诺将纳入《眉山天府新区自主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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