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以下统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保险事故车辆损余物资回收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二、招标项目名称:保险事故车辆损余物资回收服务三、招标编号: 0623-2375N3105092 四、招标项目情况4.1项目概况:
(一)在湘潭市行政辖区内为回收范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回收公司使用邦收配进行损余回收管理。
(具体划分和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4.2损余物资回收实施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续壹年。
4.3 项目规模:依据去年城区范围内2000元以上定损单的总换件。
4.4 项目入围家数:本项目按照得分排序选取2家供应商合作。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废旧资源回收),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企业经营场地在湘潭市城区范围内有仓储能力。
3. 投标人在湘潭市城区范围内为本次合作单独提供常驻服务的工作人员。
4. 运力要求:投标人区域内须有配备回收作业车辆(不含小车),提供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非投标人自有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5.企业须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和营运保障资金,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能按照我司的要求落实各项服务,并签订服务承诺书(包含时效、保管周期、应收保障、风险管控、全年减损任务承诺书、自我约束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务被接管或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时间: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12日,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15楼1509室)。
3、①资料要求: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授权代表在投标公司三个月以上的社保交纳证明③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扫描件。
②购买方式:潜在供应商应将序号①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hnzb0005@163.com,并联系19376654953(刘先生),资料审核通过后再进行付款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请至少于开标前一周告知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以维护投标人诚信经营声誉,同时便于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活动。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址1、时间:2023年7月2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2、地址: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二楼相应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1、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公司
2、地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建设北路190号
3、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5、联系人:刘鼎、易伟强
6、电话:0731-84516475
7、邮箱:hnzb00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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