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嘉洲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弃资源回收利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新疆嘉洲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弃(危险废物)资源回收利用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新疆嘉洲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弃(危险废物)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内容:年综合利用63000吨危险废物(其中综合利用废矿物油30000吨、焚烧处置利用危险废物30000吨、处置综合利用废铁桶、油漆桶、化工桶等危险废弃包装物3000吨),废塑料再生造粒8000吨。
建设地点: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空地以南,青松化工以东,川棉纺织以北,空地以西。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嘉洲环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阿拉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孵化基地2-065室
联系人:潘总
联系电话:1879992982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阿克苏地区新地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迎宾路47号
项目联系人:高恩光
联系电话:0997-2531719
电子信箱:115402321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2、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1)对拟建项目选址及周边环境现状开展调查和监测。
(2)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核算各污染物排放量。
(3)对拟建项目进行建设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4)对拟建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提出改进意见。
(5)通过网络和报纸公示等方式征询公众对拟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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