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5648874
通讯地址:尖草坪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邮编:0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加工厂烧结机头除尘灰资源利用项目变更 | 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尖草坪街2号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新建1条除尘灰提取钾生产线,主要设有烧结灰存储及卸料系统、烧结灰浸出系统、固液分离系统、除杂净化系统、蒸发-离心系统、成品储存系统。 | 一、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主要污染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噪声及固体废物。建设单位要执行建筑工地管理6个100%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可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对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二、营运期间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1.要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进料时产生的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7.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实际生产时按照超低排放标准控制,即颗粒物<10mg/m3。 2.要防治废水污染。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本项目员工由企业内部调配,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利用太钢厂区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要防治固废污染。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滤渣、滤饼、辅料废弃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生活垃圾及废机油。压滤产生的滤渣、滤饼返烧结配料车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集中收集后返回料仓;检修时产生废机油暂存于加工厂渣场危废暂存库内,定期与太钢厂内的危险废物一同转运处理。 4.要防治噪声污染。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基础、建筑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涉及废气总量控制污染物为颗粒物,污染物总量指标为0.1t/a。 |
文章推荐:
黄山市黟县综合智慧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综合物流集散基地新建工程(yt01-02地块)施工招标变更中标候选人公示
深圳华诚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年产1.8亿个纸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前公示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2024年2月5日报废物资网上竞价销售的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