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10151000251013141362-51279603
二、项目名称:崇明区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备注 |
| 1 | 崇明区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服务 | 上海政钏环保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乐林路133号巨丰文化大楼2楼 | 87.4 | 231.00元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崇明区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服务 | 崇明区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服务 | 16个乡镇服务点、中转站(城桥镇、长兴镇除外)和区集散场可回收物回收服务全流程运营和管理;大件垃圾规范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项目采用一次招标三年延用,合同一年一签的方式实施。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荣海,王朝瑾,王晓红,王明华,朱小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2003〕857 号《招标代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 [2015]299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以预算价为计费基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11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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