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交易信息 (成交) |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体育场馆音乐喷泉设备报废资产转让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 
| 公告编号: | 惠公易产市直[2025]090号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5-10-13 08:30:00 | 
| 交易编号: | GJB2025-184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5-10-27 10:00:00 | 
| 底价(万元): | 5.4987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 报价幅度(万元): | 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10-27 09:00:00 | 
| 成交时间: | 2025-10-27 11:13:51 | ||
| 成交人: | 惠州市同顺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44.2987万元 | 
| 交易条件说明  | |||
| 惠州体育馆音乐喷泉设备报废处置项目 交易条件说明 一、交易标的内容 本次交易标的为惠州体育馆音乐喷泉拆除后的废旧设备一批,交易标的物以现场实物量为准,交易底价为:5.4987万元。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备注:本项目以当前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请竞买人自行调查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标的物暂存点为惠州体育馆内,合同签订后3个自然日内完成装车、运输。标的物的装车、运输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 因项目规划建设工作需要,涉及报废的设备资产已由业主方先行委托专业公司完成拆除作业。该拆除工作产生费用共计人民币19053.2元(大写:壹万玖仟零伍拾叁元贰角),此款项已由甲方全额垫付。上述拆除费用需由竞得人承担,并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甲方指定账户。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竞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竞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壹万人民币整(¥10000元)。 3.转让标的质量:以现场实际质量为准。 三、交易方式 1.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标的从起点价格开始向上竞价,每次增幅的幅度为1000元递增,以报价最高且该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最终竞得人。 2.竞价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价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价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交易保证金约定: (1)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2)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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