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易 公 告 | |||||||||||||||||||
交易编号:J02-N1441900747077540Q-20240507-000190-3 | |||||||||||||||||||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受 东莞市长安镇锦厦二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将对位于 长安镇锦厦锦升路15号4栋105号-其他 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者前来报名竞投。 | |||||||||||||||||||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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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商业 | |||||||||||||||||||
三、行业要求: 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 | |||||||||||||||||||
四、竞价单位准入条件 | |||||||||||||||||||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交易组织管理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 |||||||||||||||||||
五、本次项目采用 网上竞投 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 |||||||||||||||||||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 |||||||||||||||||||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4年06月06日 16点30分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于 2024年06月06日 17点00分 前将保证金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保证金必须通过银行账户转账汇入,现金汇入无效。 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 由于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不含5万元)的跨行转账,在非工作日期间(如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和非营业时间停止运行,请竞投意向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 |||||||||||||||||||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 |||||||||||||||||||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 | |||||||||||||||||||
(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 |||||||||||||||||||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
(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 |||||||||||||||||||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中标的竞投人请于2024年06月14日16时30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交易组织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或经交易组织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竞投保证金。 | |||||||||||||||||||
八、看样时间 | |||||||||||||||||||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2024年06月0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资产图片仅作参考,与实物不一定一致。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 |||||||||||||||||||
九、公示时间 | |||||||||||||||||||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05月30日至2024年06月06日。 | |||||||||||||||||||
十、竞投时间 | |||||||||||||||||||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4年06月11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6月11日11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 |||||||||||||||||||
十一、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 | |||||||||||||||||||
中标人需在2024年06月14日16时30分前到交易组织机构提交审核资料。 | |||||||||||||||||||
十二、其他信息 | |||||||||||||||||||
合同条款摘要: 1、甲方免费提供门卫室29平方米、电房127平方米、两座400KVA变压器等配套设施给园区内各租户共同使用,日后维修、保养及用电增容费用由乙方及园区内其他租户分摊支付,甲方负责提供协助。2、租赁期内,乙方水电费每月按实际用量分摊;每月园区内的保安、电工、清洁工、厂长等人员的工资、垃圾处理费等由园区内各租户分摊支付,乙方每月分摊人民币1000元,甲方有权基于费用增减予以协调调整。3、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已明确知晓该租赁物部分商铺已由第三方承租且租赁期限未届满。乙方同意按第三人原租赁合同条款将该部分商铺继续提供给第三人使用直至第三人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止。(详见承诺书) | |||||||||||||||||||
其他情况说明: 无 | |||||||||||||||||||
十三、联系方式 | |||||||||||||||||||
东莞市长安镇锦厦二坊股份经济合作社 | |||||||||||||||||||
联系人: 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0769-85310569 | |||||||||||||||||||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 |||||||||||||||||||
联系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体育路18号智慧大厦四楼一单元401室 | |||||||||||||||||||
联系电话: 0769-82926000 | |||||||||||||||||||
网址: http://dgnzb.dg.gov.cn | |||||||||||||||||||
东莞市长安镇招投标服务所 | |||||||||||||||||||
二0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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