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中牟分局 关于 拟作出 郑州洪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5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中牟分局 拟对 郑州洪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5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3 月 8 日 - 2024 年 3 月 14 日 ( 5个工作日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洪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郑州洪强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 15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项目 |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姚家镇建设路与比克大道交叉口南 50米路西001号 | 河南春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 年产 150万个汽车座椅头枕项目, 总投资 100万元,租赁郑州泰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闲置车间960平方米,建设1条发泡生产线,年产汽车座椅头枕150万个。主要生产工艺:面套、杆--穿杆--发泡--清理一检验--包装。主要生产设备:高压发泡机、浇筑机器人、辅助环形生产线等。劳动定员60人,年工作300天,三班24小时工作制。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郑州泰新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化粪池,外排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发泡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二次封闭,负压收集后引至 1套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产噪设备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处理后,达标排放;废包装材料、面套及模具内杂物、发泡棉边角料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堆场,定期由环卫部门清理带走,不合格头枕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弃资源回收单位,废催化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废料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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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权利 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中牟分局
联系电话: 0371-62126981
通讯地址: 中牟县商都路 3号房产大厦三楼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牟分局 窗口
注意:需要上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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