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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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5,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476,1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LZHPG2022[J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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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渝东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项目( 4#、5#、6#、7#厂房)监理 答疑、补遗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 渝东南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项目( 4# 、 5# 、 6# 、 7# 厂房)监理答疑 、 补遗 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 1 :请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重庆分公司的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分公司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养老保险证明还须满足招标文件所述相关要求。 问题 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是分公司社保能否满足要求? 答: 投标人可以提供其分公司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养老保险证明还须满足招标文件所述相关要求。 问题 3 :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只在本项目任职,是否还需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如任然需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请给出合理的理由。 答:若投标人承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无需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问题 4 :招标文件根本没有按照监理标准招标文件编制;设置的中标备案条件不满足重庆市现行建管规定。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渝公管发〔 2023 〕 19 号)文中发布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 2023 年 6 月修改 word 版 ) 范本(以下简称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其监理标准招标文件 1.4.1 ( 4 )根本就没有《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 [2014]35 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 [2014]101 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 [2016]373 号)这三个旧规的规定内容;也没有投标文件三资格审查部分(四)承诺 4 我公司若中标,将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 [2014]35 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 [2014]101 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 [2016]373 号)等现行有关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的内容。二、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质量监督总站发布的建管新规为:⑴、《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标准》( DBJ50/T-157-2022 )的通知》渝建标〔 2022 〕 18 号;⑵、《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管理的通知》(渝建管〔 2023 〕 132 号);⑶、《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综合风险分级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建质安〔 2023 〕 30 号;⑷、《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总站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和项目监理机构信息报送的通知》(渝建质量〔 2023 〕 27 号)等四个文件。三、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已在公开信箱 [2023]554 号答复由于行业主管部门已出台新规定,标准招标文件原引用文件已不合适,拟近期对监理标准文件进行相应修订完善。,即早就没有备案一说了,现在只有信息报送,请招标人予以改正,若非要做大尾巴狼,答复什么招标文件已明确中标人按照(渝建发 [2014]35 号)、(渝建发 [2014]101 号)、(渝建 [2016]373 号)等现行有关文件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置有新要求的,按最新要求执行,因此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自行考虑计入投标报价中。模棱两可、答非所问的废话;或者依旧睁着眼睛说瞎话,答复什么招标文件是根据渝公管发〔 2023 〕 19 号文标准招标编制,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这类的鬼话,那就莫答复了,个人等到,做好被投诉的准备,承担由此造成招标投标活动延期乃至失败、相关人员受处分的结果。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 5 :若公司成立时间在 2020 年度以后的,是否可以提供公司自成立以来每年度 ( 不包括本年度 ) 的财务审计报告。 答:不可以, 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遗部分 补遗 1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1.4.1款特别说明中第(4)条由 中标后,中标人须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 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文件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 修改为 中标后,中标人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 现行有关 文件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 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 补遗 2 :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三 、 资格审查部分 中 (四)承诺(注:若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中标后只在本项目担任监理职务的,采用该承诺) 的第 4条由 我公司若中标,将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 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 修改为 我公司若中标,将按照 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 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 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 补遗 3 :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三 、 资格审查部分 中 (四)承诺 (注:若投标人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职务的项目、中标的项目、拟中标的项目共计不超过三项的,采用该承诺 ) 的第 5条由 我公司若中标,将按照《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建发〔 2014〕35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14〕101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渝建〔2016〕373号)等现行有关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确保中标备案完成。 修改为 我公司若中标,将按照 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 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 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
注:本答疑 、 补遗 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 、 补遗 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次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 、 答疑 、 补遗 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市枳丹石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嘉乐加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4 年 2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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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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