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40105 | 监测编号 | GR2024SD1000213 |
标的名称 | 葫芦岛渤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所属79项报废固定资产 | 转让底价 | 10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4-02-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2-06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3-07-25 |
评估结果(万元) | 9.83 | 备案单位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名称 | 葫芦岛渤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所属79项报废固定资产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79 | |
存放地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望海寺海滨路18号 | ||
详细信息 | 1、标的状态:报废 2.本项目标的资产转让实行:整体转让,不予拆分转让。 3.本项目标的资产共计79台/套,主要为机器设备、电焊机、计算机、叉车等。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启用时间较长,处于报废状态已无法满足正常使用需求。标的资产现位于转让方厂内。 4.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本次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增值税率为13%。 6.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指定时间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意向受让方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现场踏勘,踏勘人需要在挂牌截止日前两个工作日17点前将踏勘人信息表(详见附件)发送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邮箱(邮箱:yuanly@sdcqjy.com),转让方根据信息表办理入厂手续。踏勘当天需携带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 (1)看货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两份《现场踏勘确认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 (4)废旧物资回收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内容) (5)现场勘察介绍信(详见附件)。 7. 看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经理(邮箱:yuanly@sdcqjy.com) 8.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联评报字[2023]第3271号《资产评估报告》。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2-0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状态:□闲置 □出租 ☑报废 □其他 2.本项目标的资产转让实行:整体转让,不予拆分转让。 3.本项目标的资产共计79台/套,主要为机器设备、电焊机、计算机、叉车等。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启用时间较长,处于报废状态已无法满足正常使用需求。标的资产现位于转让方厂内。4.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5.本次挂牌价格为含增值税价,增值税率为13%。 6.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指定时间参加现场踏勘,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意向受让方只能派一名代表参与现场踏勘,踏勘人需要在挂牌截止日前两个工作日17点前将踏勘人信息表(详见附件)发送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邮箱(邮箱:yuanly@sdcqjy.com),转让方根据信息表办理入厂手续。踏勘当天需携带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1)看货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两份《现场踏勘确认书》;(3)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废旧物资)回收);(4)废旧物资回收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资源回收、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内容)(5)现场勘察介绍信(详见附件)。7.看货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袁经理,13001236622(邮箱:yuanly@sdcqjy.com)8.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联评报字[2023]第3271号《资产评估报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违约责任;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产权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拆除、运输及现场清理工作;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存储、看管、安保、拆卸、装车及运输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相关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标的拆卸和转运造成地面或墙体损坏的,修复和整平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项目《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本项目交易保证金3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标的资产办理完毕交割手续后凭资产转让交接确认书退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9.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摘牌的标的物进行使用和处理;10.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并负责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等清理及拆除现场清理平整工作。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1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拆除、装卸、运输过程不得对转让方厂房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作业过程中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1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必须具备废旧物资回收资质。并承担处置过程中的风险、处置费用,若处置过程中给转让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若中标后因不具备相应资质无法施工,责任自负,意向受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将被扣除,所扣履约保证金在补偿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费用后,其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若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转让方有向受让方追偿的权利。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葫芦岛渤船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望海寺海滨路18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绍军 | 注册资本 | 104030884.63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内部决策情况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刘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8127277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peym@s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袁经理 | 看货联系电话 | 13001236622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 | 查看附件材料 |
暂无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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