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供水管网及水质提升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滨州市供水管网及水质提升改造项目EPC建设项目经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部门滨审批五(2025)0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合格的工程总承包(EPC)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BZGC-2025-169 2、工程名称:滨州市供水管网及水质提升改造项目EPC 3、建设地点:滨州市辖区内 4、建设规模: (1)水厂水处理工艺改造:第二水厂建设50000m3/日超滤膜车间一座,风机房、粉末活性炭投加车间一座,50000m3/日废水回收池一座,污泥脱水机房一座及相关配套管线等。东海水厂建设80000m3/日超滤膜车间一座 (原平流沉淀池改造) ,风机房、 粉末活性炭投加车间一座,80000m3/日废水回收池一座,污泥脱水机房一座,加压泵房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管线等。 (2)供水管网升级改造:新建管网 24.1 km,改造管网35.9km;市城区内建设36套智慧水务供水工程及配套设施,新建水处理管理房总建筑面积1789 m²,铺设供水管网,智能水表约2.36 万块,建设水质监测、智慧供水、废水回收系统等配套设施。 5、计划投资:总投资约16607.81万元,其中设计费、勘察费控制价150万元 ,施工费控制价16457.81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9、招标范围: ①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勘察、物探、初步设计、在方案及概算批复完成后的初步设计深化和所有施工图设计,并负责设计总协调工作等; ②工程采购范围:本项目包含的所有设施、设备等; ③工程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及各类专项工程、附属工程的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和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2.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要求: 3.1拟投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工程; 3.2拟投报的工程总承包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单位组成不能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等投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5、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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