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3027(青年西路北、战胜路西)地块建设项目大区配套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R23027地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崇川行审备〔2024〕12号(批文编号)备案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天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区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北、战胜路西。
2.1.2 建设规模:估算投资23633735.39元。
2.1.3 工期要求:30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一批次2025年9月30日;二批次2025年9月30日;三批次2026 年3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一批次2025年11月30日;二批次2025年12月30日;三批次2026年7月30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1)景观工程:铺装、水景、景墙,廊架、小区围墙、调压柜围墙、自行车棚、垃圾收集点、无障碍通道、健身设施、室外软装等。
(2)绿化工程:乔灌木、灌木地被、种植土回填等。
(3)排水工程:雨水回收装置、排水沟、雨水口及与雨水口连接的支管等。
(4)安装工程:景观给水、景观照明(不含路灯)、电缆及配管等。
(5)临时围挡。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上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其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在投标单位),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 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特别提醒:
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专业、资质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被吊销或暂扣;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5)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6)企业近 1 年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根据苏清办【2024】12 号文及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19 日 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年9月 19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 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天衡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崇川路1号国投集团
联 系 人:曹女士
电 话: 0513-668899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崇川区人民中路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楼八层
联 系 人:冯金香
电 话:1880629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