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郑财资〔 2024 〕 174 号)要求,现就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进行询价,邀请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询价。
一、基本情况
已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一批(详见附件 1 )。
二、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废品回收企业。
2. 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相关资质。
3. 信用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相关渠道查询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报价。
三、申报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委托代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报价单(见附件 2 );
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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