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成都车站变卖处理旅客遗失物品项目。
2.项目概况:主要包括成都车站管内各车站旅客遗失物品处理项目。
3.项目明细表:见附件2。
4.合作期限:以实际执行日期为准-202 4 年 12月31日。
二、资质要求
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再生资源或废品回收资质方面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2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具备相关的处置资质。
三、报价及部分注意事项
1.202 3 年 12 月 26 日 12时前,请有意参加本次旅客遗失物品变卖处理的商家将 《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谈判采购函 一并交至联系人处(成华区成都车站机关楼 3楼328客运科办公室)。
2. 比选销售时间: 202 3 年 12 月 27 日 9时30分,地点:成华区成都车站机关楼3楼322会议室。 销售比选文件按要求填写并装订成册,分正本 1份、副本4份 , 无需密封 。 报价表需单独密封。以上资料需在谈判销售开始前 30分钟(9:00)递交至322会议室联系人处并签到。
比选文件需严格按照《比选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附件 3)要求制作,比选文件不合格者我方有权判定不过关,不予参与后续比选。
资质不合格或资质不全我方有权判定不过关。
3.本次比选采用比价销售,资格后审,报名人数数量需在3家以上,参与谈判商家数量需在2家以上 。报价不可低于最低限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不予受理。
5. 价格风险。比选申请商家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为降低风险,建议比选申请人应多做现场了解和调查),所报价格一经中选,价格不作任何调整,中选价格所有风险由该比选商家自行承担。
6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须承担造成的一切责任。
7.本次报价使用币种为人民币。
8.投标人应根据清单报价表给出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有遗漏。除招标人对报价表主动做修改外,投标人不得擅自对招标人提供的报价表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9.本次招标的报价为旅客遗失物品的处置单价。单价为单项物品处置完毕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体价格、装卸费、搬运费、运杂费、清扫费、保险费、售后服务、以及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因此产生的所有税费(如关税、增值税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成都车站旅客遗失物品处置相关要求。
10.本项目设置最低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模式。投标人所报价格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要求,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种类报价清单表中的价格为准。结算时,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确认的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12.严禁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成本价的价格参与竞标。
四、评标办法
1.参加招标的单位必须通过资格审查。本项目采取在满足投标人对质量、工艺、安全、响应速度、维保期限等所有要求的情况下最高价中标的原则。附件1中编号1-9项为低价项,10-13项为高价项,14项为浮动项,计算方式:最终得价=低价项报价之和×30%+高价项报价之和×20%+浮动项百分比数值×50%。
2.若最终有2家及以上报价一致,则采取价格谈判方式,报价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 https://cg.95306.cn)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都车站
联系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成都东站西广场车站机关楼 328
联系人: 华岗
联系电话: 028-86451538/ 15902885308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成都车站
日期: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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