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再生资源换新回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一期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崇招建字【2025】09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崇义县再生资源换新回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一期设备招标。
2.招标人:崇义瑞昇新型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单位:赣州乾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崇义县横水镇汽修城。
5.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2100平方米,本项目投资额892.12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家电拆解线2条,再生资源分拣线3条等,购置分选、拆解、剪切、破碎、清洗、打包等设备79台套,预计建成后形成12万吨/年回收分拣能力。
6.供货期要求:
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且具备入场安装条件后5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交付,包括培训、安装调试等。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资金来源:从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列支及企业自筹资金。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崇义县再生资源换新回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一期设备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采购及安装清单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含配套材料及辅材)的供货、设备运输、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2.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事宜,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投标人36个月内(指开标前36个月内,含开标当月,以通报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发生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7.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8.投标人有下列之一情形的将被拒绝:
(1)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投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要求退出中标的。
(2)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
(3)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约的。
(4)投标人在招标人以往的工程合同履约过程中,因投标人合同履约失信被建设单位清退的。
(5)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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