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零陵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零发改【2023】246号文,建设单位为永州市零陵区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项目一期总投资为2246.6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中央预算内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零陵区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零陵区城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1)新建1座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及配套设施设备;(2)配套道路、给排水、消防、绿化、电力、附属工程等。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365(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为3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于本项目承发包的范围。甲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其中设计、采购、施工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计部分:①对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复核、补充、完善和优化;②施工图设计(含技术交底等);③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④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算等配合工作;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设计工作;(2)采购方面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招标人已采购设备和其它设备除外)、设备安装调试、移交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3)施工方面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施工全部内容,具体以建设单位结合本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做出的要求和审定后的施工图文件为准;
1.5 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本项目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配合、施工现场管理服务等配合工作);(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3)设备及材料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 技术标准。
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令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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