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经开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营山经开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11-511322-04-01-143034】FGQB-0194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兴胜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其他。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兴胜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11-511322-04-01-143034】FGQB-0194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正天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南充市营山县
2、项目规模及投资额:营山经开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占地 25.7 亩,新建标准化厂房 40971.41㎡,主要包括平场土石方,建筑单体的基础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装修工程、 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以及室外道路、综合管网等附属工程。
3、计划工期 7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 6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72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 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增加或减少项目实施内容。
5、标段划分: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设计单位: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施工单位: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 省外设计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建筑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 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 川省省外施工、设计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 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投资额不低于 8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 的,由设计资质单位提供)(单独的设计业绩或实行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均可)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 8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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