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智联重庆公司-渝中全域垃圾分类智慧化升级项目垃圾分类终端购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智联重庆公司-渝中全域垃圾分类智慧化升级项目垃圾分类终端购置(项目编号:CITCC-CQTTBX2024061)
1.2采购人: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自筹比例100%。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预估含税总金额为30万元,税率13%(最终税率以供应商实际上报为准)。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项目类型 | 名称 | 数量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1 | 垃圾分类终端购置 | 包含:一体式智能投放箱92套、定时投放智能投放箱5套、垃圾分类亭(含桶罩、塑料盖)1批、大件垃圾厢房10个、智能投放箱旁加装工具间10套、学校四分类环保小屋15个、再生资源自助回收点5套、清扫保洁分类收集车20个、垃圾厢房配套设备:投放箱摄像头200个、信号检测器100个、全彩显示屏及显示屏组装支架及装饰包边1套、LED专业电源,数量1套、称重读卡器18套 | 1 | 13% | 265486.73 | 300000.00 |
合计 | 265486.73 | 300000.00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和技术规范书
1.6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标段二: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折扣100.00%,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被否决。
注:■代表适用/选择该选项 □代表不适用/不选择该选项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详见比选公告1.5采购项目概况。
2.2交货期: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
2.3交货地点:重庆市,甲方指定地点。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颁发的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代理商/制造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若为制造商应答的,参选人须提供签字盖章的制造商声明;若为代理商应答的,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同类产品(授权产品须包含一体式智能投放箱、定时投放智能投放箱)的唯一授权函(加盖制造商公章);如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则相关应答均无效;如同一制造商针对同一型号产品授权多个代理商同时应答本项目,则所授权的代理商应答均无效。
3.1.3产品承诺:参选人须承诺所有参选产品均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且产品的质量与销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审查承诺函(盖参选人公司公章)。
3.1.4类似业绩:参选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销售内容须包含:信息智能化相关货物设备)合同至少1份。
注: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或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
(2)提供参选人为合同主体(卖方)的合同。
(3)每份合同至少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同时提供该发票在国家税务局网站的查验记录截图。(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抬头须与对应合同的甲方保持一致,且该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早于对应合同的签订时间及不晚于本项目当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
(4)上述业绩案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
(5)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1.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6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审查相关承诺。
3.1.7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注:须提供《参选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
3.2.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禁止交易企业或【重庆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或重庆铁塔黑名单范围且尚在管控期内的企业,或者有过严重违约行为的。
3.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文章推荐:
铁塔智联重庆公司-渝中全域垃圾分类智慧化升级项目垃圾分类终端购置比选公告(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