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概况 | 基本属性 | 标的名称 | 宁夏煤业公司金凤煤矿废塑料桶 | ||
标的物类型 | 其他 | 规格 | HDPE | 数量 | 10 / 吨 |
所在地 | 宁夏省银川市灵武市金凤煤矿车库 | ||||
标的物描述 | 金凤煤矿废塑料桶约10吨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联系人:张艳 转让方联系方式:0951-6970145 | |||
转让方承诺 | 转让方承诺 国能 e拍 : 本资产处置单位拟转让持有的废旧物资,并委托国能 e拍公开发布废旧物资竞拍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本资产处置单位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2、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实物资产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国能e拍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选择动态报价/网络竞价处置方式,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国能e拍《国能e拍动态报价实施办法(试行)》/《国能e拍网络竞价实施办法(试行)》等内容和规定。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国能e拍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盖章):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已压缩)评估报告-宁煤废旧物资-第4批(金凤矿机仓储中心)(盖章扫描件).pdf 评估说明-宁煤废旧物资-第4批(金凤矿机仓储中心)(盖章扫描件).pdf 2024年4月份废旧物资处置申报表.pdf 废旧物资处置申报表-金凤煤矿.pdf 金凤煤矿党委会会议纪要.pdf 金凤煤矿关于处置废旧物资的函.pdf 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国能E拍系统(2).pdf 宁夏煤业公司金凤煤矿废塑料桶20240702.pdf | ||||
其他公告事项 | 1. 废旧物资 的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2. 交付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 3. 本次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自行装卸、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受让方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完成相关工作,在装卸、运输和使用等环节中,受让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交通、环保等法律法规,在装卸、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交通、环保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和社会责任。 4. 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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