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出加区北区P15厂房电力设备及东区B3厂房其它配电设施报废处置在国内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XJT202 4 -X-00 3 -A 号
项目名称:出加区北区P15厂房电力设备及东区B3厂房其它配电设施报废处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121038.00 元
最低限价:121038.00 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完成。供应商负责货物的装载,自行解决车辆运输。承担货物交割期内运输、装卸等过程的一切安全及事故责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企业)备案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请申请人于 2024年07月 31 日上午 10:00 至 2024年0 8 月 05 日 下午 15:00 的工作时间到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500号国贸大厦A座608室) 递交资格审查材料。
2、申请人在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内把材料装在封袋中递交至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500号国贸大厦A座608室)。提交材料下:
(1)书面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包含投标申请人联系人、电话、邮箱等);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须提供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且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企业)备案证明复印件 , 注:需要带原件核查 。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核查,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递交,未完全响应本公告内容的投标单位不予入围。
3、工本费:本套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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