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国能蚌埠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报废固定资产一批 | ||
项目编号 | GR2024CQ1004930 | 转让底价 | 42.4921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7-31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8-06 |
标的所在地区 | 安徽省>蚌埠市>市辖区 | 资产类别 | 设备 |
标的描述 | 标的为国能蚌埠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报废固定资产一批,全部标的资产均处于报废状态,无法正常使用。具体转让范围及实物现状以现场踏勘确认为准。 | ||
标的所在位置 | 国能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万元) | 42.4921万元 | ||
计量单位 | 批 | 数量 | 1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是否存在质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4909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1-30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孙强 | 联系电话 | 15005541313 |
转让方名称 | 国能蚌埠发电有限公司 |
行为批准机构 | 国能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评估备案机构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信息披露期满后第2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进行踏勘(请仔细阅读踏勘管理办法),确认转让范围及实物现状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手续。 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四、若信息披露期间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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